法律与文学是什么关系?法律将公平与正义带至世间,文学把自由和沉默还给人类。法律是理性和思考,文学是感性和表现。法律会成为文学的素材,文学也可能成为法律的标的。一部好的文学作品能成为法律人的心灵鸡汤,一个经典案例也可能成为文学家笔下的奇思妙想。谁也用不着刻意去躲避谁,谁也用不着刻意去批判谁。事实是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放弃法学而转入文学殿堂的著名人物。我们也许会对他们的文学作品爱不释手,却从未考量过他们的法学背景。
“文坛的国王”——巴尔扎克,20岁从索尔本大学法律系毕业,没有选择做律师,因为法律对他来说是父亲安排下的必选科目,他不想违背父亲的愿望,却也没想通过法律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文学,他给自己树立一个光辉的座右铭:“我将粉碎一切障碍。”直到他写出了《人间喜剧》,从此确立了自己在世界文学史上的显赫地位。莫泊桑,法国文坛上“最卓越的天才”,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的童年经历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喜欢莎翁作品的母亲,在他懵懂的时候,母亲就给他朗读莎翁的作品,在其心灵上播下最初的文学种子。后他又遇见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位老师,一位是诗人兼戏剧家布耶,另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福楼拜。其后来却考入巴黎大学攻读法律,在此期间,他接触了大量的案例,为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大量素材,在其发表的第二篇小说《人手模型》中得到体现。卡夫卡,世界闻名的奥地利小说家,18岁进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与法律,他没有成为律师和法官,却成为了现代派文学的鼻祖,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但有着一定的法律功底,对卡夫卡写作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判决》、《在法律门前》、《在流放地》等作为他的代表作品,受到法律专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对法律毫不知情的人,不可能将西方现实世界的荒谬和无理性展示得如此深厚。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真正的名牌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曾说:法律极大地帮助了我的思维。毕业后在大藏省工作,后摔膀子不干,专门从事文学创作。但这个人没有法律人应有的世界观,对军国主义情有独钟,真是辜负了文学的名声,不说也罢。至于还有哪些爬格子的曾经跟法律有缘,则可以列出长长的名单——狄更斯、海子、歌德、席勒……
在当下中国,我们似乎不能忘记两位曾经在政法单位工作过的作家——海岩和莫言,他们分别在北京市公安局和检察日报社工作过,如果不是勇敢地走出体制,今天的电视荧屏估计要冷落许多,诺贝尔文学奖来到中国也许是多年以后的事了。当然,也有从无与法律专业发生过联系的作家,照样可以把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文学作品写得深入人心,杰出代表就是莎士比亚。他的名篇《威尼斯商人》反映了法律是如何游走于仁爱、友谊、爱情、金钱和宗教之间的;《李尔王》则对法律与爱相遇时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进行了生动叙述,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保罗·卡恩曾写过一本书《当法律遇见爱》,专门对《李尔王》中爱与法律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但莎士比亚似乎算是一个另类,因为他是千年不出的天才,属于世界文坛“小李飞刀”般的人物,刀一出手,例无虚发,世界文坛必见红,真正是“要命”的紧啊! (作者:南京市检察院 周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