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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反诈骗中心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合作

发布时间:2016-10-27         文章来源:中国长安网        

  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使用更加便捷、作案更加隐蔽已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的新手段。10月2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诈骗中心获悉,该中心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合作,今年年底将具备对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270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涉案账号的冻结、止损功能。

  负责反诈骗工作的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支队长赵立军介绍,“传统电信诈骗案中,诈骗团伙主要通过银行卡转移赃款,涉案资金在多个银行卡之间拆分转账、取现。近年来,公安机关和银行间建立快速查询、冻结机制,第一时间就能对涉案银行卡账户进行冻结,掌握资金流向。但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建立这一机制,涉案资金一旦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公安机关必须到平台企业总部现场查询。往往等公安机关查清资金流向时,赃款早已被取现或消费。目前,拥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多达270家。”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标准较低,网络系统建设严重滞后,案发后甚至不能协助公安机关查询资金流向和准确交易信息,了解商户和交易者身份。

  据了解,诈骗团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和洗钱的手段主要有三种:通过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商户POS机虚构交易套现;将诈骗得手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在线购买游戏点卡、比特币、手机充值卡等物品,再转卖套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功能,将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切换,使得公安机关无法及时查询资金流向,逃避打击。

  “目前,银行和支付机构已开始对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POS机、刷卡器等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赵立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