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大庄村农民刘永生和土地打了半辈子交道,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一名“消防员”,他说,“虽然我不是真正的消防人员,但我当了‘消防员’就有义务为村民办点实事。我很喜欢这个职业。”为全面消除村级消防工作“空白点”,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火灾防范意识,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充分依托省政府“村警”建设平台,聘请4530名“村警”担任村级“消防员”,在全省4500多个行政村,担负起广大群众的消防“帮教员”、“管理员”和“宣传员”职能。
青海省农牧区村点多、面广、线长,加之少数民族集聚,语言不通、交流不便,给消防工作的开展增加了不少难度。从2015年开始,省政府把“村警”工作作为平安青海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为此,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一村一警”消防管理模式,从“村警”中挑选“消防员”,并对他们开展集中培训。目前,“一村一警”消防管理模式已在全省4500多个行政村开始运行,实现了最基层、最边远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全覆盖。这些“消防员”上岗以来,已开展检查5680余次,发现电气线路乱拉、可燃柴垛私乱堆放等火灾隐患619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