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调解岗位,他呆了18年,从没挪窝;一张调解协议书,他写了3000多份;如今他已退休,却仍在执着坚守。他就是常州溧阳戴埠镇人民调解员潘盘芳。前不久,他捧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奖牌。
走进戴埠镇司法所一楼,第一间办公室就是“老潘调解室”,这里是潘盘芳专门接待来访群众、调处矛盾纠纷的地方。“我们是为群众解决难题的,调解室绝不能藏着掖着,一定要让群众第一眼就能看见。”潘盘芳说。
“鸡毛蒜皮、邻里纠纷的事,一般人躲都躲不及,老潘却越做越有劲。”戴埠镇司法所长汤超群介绍,老潘的调解室是该镇人民调解中心开门最早、关门最晚的服务窗口。遇到矛盾纠纷,不管周末假日,他都加班调处。
潘盘芳经常骑着一辆破旧的电瓶车走村串户,第一时间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只要依法调处,心怀坦诚,公平公正,没有化不开的坚冰。”潘盘芳表示,做人民调解员调顺民心、调出和谐,不光要有“蚂蚁腿”不厌其烦地跑,还要有张“婆婆嘴”,更要有颗“菩萨心”。
戴埠镇黄岗岭村孙某与李某原来关系较好,2016年初,为一亩承包地的权属,两家反目。手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孙某认为,退还自己的承包田无可争议。现已种植的李某认为,当年队长指派代耕至今已有10多年,承包地权属应归自己。双方各执己见,村委多次调解无果。
老潘受理这个纠纷后,进村没急于与双方当事人见面,而是找到村委,翻阅1998年溧阳市政府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记录及2004年以前历年的春订合同存根,并向老支书、知情人了解情况。掌握依据后,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单独沟通,潘盘芳掌握了两家的想法,立即邀请村干部及知情村民参与调解。
“任何人都要尊重事实,依法办事,以理服人。”调解会上,老潘组织大家学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权侵权案例,希望双方当事人对照法律,不能乱来。经过半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孙某当场兑现同意补偿李某经济损失8000元,李某见孙某抱有诚意,同意将一亩地归还给孙某。双方握手言和,在调处协议上签名。
溧阳市司法局长戴一平这么评价潘盘芳,18年来,他凭着热心、公正以及“不怕磨破嘴,甘愿跑断腿”的敬业精神,调处各种矛盾纠纷3100多件,调处成功率达99%。其中,化解各种疑难纠纷200多起,制止群体性事件80余起,止争息诉250余起,200多个破碎家庭在他的耐心调解下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