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南通市举行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5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8位同志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宣读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市委副书记张兆江为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寄语大家发挥好“把关”、“外脑”、“纽带”作用,为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今年9月,市两办下发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加快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10月,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南通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11月,市委组织召开了法律顾问建设推进会,部署推动全市党委系统和群团组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