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汽车逐渐成为老百姓的代步工具,轻轻一按遥控,车门便轻易地上锁、解锁,便捷的遥控车锁深受广大车主青睐。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特殊时刻,使用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让车主以为车门已上锁,待车主离开后,便进入车内行窃。
近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便是实施上述手段进行犯罪行为。
2017年1月18日下午,被告人李某至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义乌商贸城八街西大楼梯南侧移动营业厅门口,经过蹲点观察,最终锁定目标,采用干扰器干扰车主刘某锁车的方式,盗得被害人刘某停放在该处车内前排座椅上中间扶手箱内的人民币2万元,并迅速离开。
钱来的快,花的也快,很快被告人李某的钱包就干瘪了,尝到甜头的被告人李某,再次滋生了邪念。
经调查,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4至7月,先后3次,分别在宿迁市湖滨新区威尼斯酒店对面碧湖银滩门口、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欢乐岛停车场内、宿迁市人民医院采取电子干扰车主锁车的手段,盗得人民币15300元。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初中文化,现年27岁。2015年7月24日,在江苏省睢宁县青年路金象电影院门口停车场,采用干扰器干扰车主耿某锁车的方式,盗得人民币11000元,是他第一次做案。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