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宿迁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确定宿迁市法学会2017年市级法学研究立项课题。会议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韩光化主持,13位学术委员会委员中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年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申报情况,对评选方法进行了说明。与会委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申报课题进行了投票评选。
4月5日,根据《宿迁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市法学会结合宿迁市法治建设实际,发布了《2017年宿迁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确定了23项招标课题。截止4月28日,收到课题申请书35份,其中重点课题5个,一般课题27个,自选课题3个。
根据《宿迁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规则》,凡提交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的事项,须在会前充分酝酿,精心准备,评审有关事项实行先议后决制。会前,宿迁市法学会秘书处将所有申报课题材料送到每个委员手上,使委员们对课题申报情况有了充分了解。此次会议由参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选,由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始得通过。根据回避原则,委员本人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不参加该课题的评审和投票。
经全体学术委员投票评选,宿迁市法学会最终确立今年重点课题5个,一般课题20个,自选课题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