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现“质”“量”双提升。2017年,共排查化解民间纠纷15542起,同比增长81.9%,调解成功率达到99.8%。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对各类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密切关注其动向,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事态扩大。“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期间,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百日会战”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000余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是增强主动调解意识。开展争创“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当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评比活动,有效激发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主动作为、主动调解意识。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近年来,该区有2名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两个镇级调解组织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数占总数的87%,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每年初按所辖人口每人0.5元年的标准足额核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289万元的各项对接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日常办公、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专职调解员工资补贴,调解员培训和表彰等。各项对接经费主要用于公调、访调、诉调等专职调解员工资补贴,调解员培训和表彰等。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实行分级预算,足额保障,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还出台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意见,对调处的矛盾纠纷按一般纠纷、复杂疑难纠纷、热点纠纷、重大热点纠纷等标准,按件分别补助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对重大特殊矛盾纠纷设立专项补贴资金予以奖励,有效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