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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遇检查将交警拖拽至重伤 赔偿57万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5-05-14         文章来源:bt365体育备用网址        

  遇到交警执勤检查,司机朱某却以过了马路再停车为由,加速驶离。为防止朱某逃避检查,辅警沈某在手抓车窗跟车前行过程中摔倒并被拖拽。经鉴定,辅警沈某为重伤二级。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司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据悉,在审理期间,司机朱某共赔偿辅警沈某57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司机朱某是启东市海复镇人,现年53岁,去年12月4日事发时,他驾驶的是一辆从朋友处借来的五菱牌工具车。当天上午9时许,朱某在驾该车沿启东市汇龙镇和平路往南行驶过程中,遇到交警茅某等四人在路口执勤例行检查。

  辅警沈某示意朱某停车检查,并在其停下后,走到驾驶室左侧车窗边,要求朱某出示相关证件。此时,朱某以过红绿灯后再停车为由,突然起步向南行驶。

  为防止朱某驾车逃避检查,沈某用右手抓住车窗跟车前行。期间,被告朱某加速前行,数秒后,被害人沈某因为脚步跟不上而跌地受伤。经法医鉴定,沈某右侧额颞顶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性牙齿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朱某协助茅某等人将沈某送至医院抢救。当月12月31日,朱某先行赔偿被害人沈某人民币8万元。本案审理期间,朱某与沈某在庭外达成赔偿协议,朱某赔偿沈某人民币57万元,并取得沈某的谅解。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在接受例行检查过程中强行驾车前行致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朱某积极救助被害人,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