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苏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紧抓办案切实保障民生,自2013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1万余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02万余人,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近6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关注民生诉求,依法惩治此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552人。如不法分子彭某等人为了达到“见效快”的目的,在生产、销售的保健品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销售金额达数千万元。检察机关在该案办理中强化客观性证据的审查运用,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完善案件证据体系,最终彭某等人均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法律严惩。其中彭某获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其用违法犯罪所得购买的十余套房产悉数被法院拍卖、冲抵罚金。该案极大警示了胆敢以身试法、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分子。
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的态势,江苏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衔接,共同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良性互动关系。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会签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听取检察机关意见1349件,通过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有效提高了前期侦查取证的质量。201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12·03”跨国电信诈骗案“广东无界商盟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案”等重大疑难案件以及“金钥匙”“南京假银行”“E租宝”等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的非法集资类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1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配合公安机关、海关总署积极开展“净网行动”“清源行动”“绿篱行动”等专项行动,并联合省公安厅对29起“涉黑”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